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精神,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试日期定于10月23日、24日。
物业管理师资格试共4 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试组织实施机构负责;《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二)符合上述报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成绩管理:
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滚动管理办法的说明:在二级建造师试中,要求2年内通过3门课程,A种情况:2009年试通过了2门,在2010年试通过剩下1门即可;B种情况:2009年试通过1门,2010年报剩下的2门但试只通过了1门,那么2011年就必须从新试除了2010年通过课程以外的另外2门。
也即是说,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试要求的二建3门或一建4门课程即为通过执业资格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