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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加强基础保障。

要充分利用开展活动的契机,争取党委政0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帮助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要积极推动0府建立与财政收入和办案量增幅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补贴标准,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积极争取支持推进便民窗口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机构业务装备水平,加大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力度,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如果您面临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请电话联系【临沂杨彬彬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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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0高人民法院最0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司法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0狱0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0高人民法院、最0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2005年9月2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完善经费保障体制。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需要。中央财政要引导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省级财政要为法律援助提供经费支持,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市、县级财政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地方财力和办案量合理安排经费。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及时调整补贴标准。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资金募集作用。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绩效核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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