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调研网-shichangdiaoyan.com
欢迎您,游客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 获客系统
当前位置:首页 > 供应信息 >  咨询服务 > 
详细介绍

环保标识认证后的监督

6.1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及其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认证委员会。6.2 检验机构对认证合格的产品每年进行一到二次跟踪检验。检验的榈可以从用户、市场或企业中随机抽取。跟踪检验工作由认证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安排。6.3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凡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企业使用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6.3.1 监督性检查时,发现认证的产品及其生产现状不符合认证要求;6.3.2 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6.4 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的建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认证委员中国环境标志[2]会审批后由认证委员会向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同时抄送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整改期内企业暂停使用环境标志和认证证书。

  


实施环境标志认证,实质上是对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处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也称“从摇篮到摇篮”)的环境行为进行控制。它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或民间组织依据环境产品标准(也称技术要求)及有关规定,对产品的环境性能及生产过程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哪些产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更为有利。 

 

相关分类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63号 联系人:张总 电话:400 000 8722 微信 baxi188699386

Copyright © 市场调研|商务服务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27404号-4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或个人负责。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友情提醒: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