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理 -进出口贸易理 进出口贸易理业务是指以委托人为一方,委托独立的理人为另一方,在约定的地区和期限内,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与资金从事购、销指定商品的贸易方式。理商根据推销商品的比例,收取佣金作为报酬。进出口贸易理同bao销的性质不同,bao销商与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bao销商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而理商与出口商之间则是委托理关系。

从理人方面说,一般民事理的理人既一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出口理的理人必须是商人,bao括商法人和个体商人。目前我国法律上没有“商人”的概念,对“商人”法律意义上的理解应为经过工商登记,建有商业帐薄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术设备及资金,从事一定营利性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而且,在出口理中,被理人、理人或者第二人中通常至少有一方的营业场所在不同的国家。

进口方面,主要进口产品整体价格回升,对进口形成一定支撑。但受加工贸易进口持续下降等因素影响,四季度进口增速总体仍将低位运行。综合虑,预计今年我国进出口仍有望实现回稳向好,外贸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不久前,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专门指出,我国外贸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出口主要受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和产业传统竞争优势弱化影响,进口主要受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和国内进口需求动力减弱影响,要实现全年外贸回稳向好的任务目标还需付出艰苦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