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评价:
根据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就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
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bao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报告应bao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
(4)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控制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及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报告和有关资料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对工人、居民和环境的危害。因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明确和有效的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政府主管部门应保证将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资料散发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并保证公众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报警。
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散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