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的结果有:
①定期检验合格的车辆,分别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定期检验表》加盖印章;
②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仍然不合格的,车辆管理机关有权收缴不合格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这样的话将不能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可以转籍。
因故不能参加定期审验的车辆,应事先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驻外汽车可委托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检,检验后将结果通知原籍车辆管理机关;无故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
车检难的问题由来已久。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与最广大车主息息相关的条款是,自用小型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这一规定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十余年前,自用小型汽车还是每年检验1次。多少车主吐槽、媒体聚焦与舆论不懈呼吁,才有了今天车检的相对简便。
讨论车检问题,存废之争固是议题,但就多数意见而言,车检制度并非需要“取消”,而指向如何“完善”。车检的目的就在于确保车况良好,预防交通事故。这本是件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车检才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的选择,只是在具体制度上各有不同。不能因为车检中的一些问题,而否定了车检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