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
联系人:莫
电话:86680820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东金谷大道42号
10年、15年、20年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63号 联系人:张总 电话:400 000 8722 微信 baxi188699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