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
《注册物业管理师》新版试辅导教材由亚太教育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组编出版。
2010年5月27日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已于近日正式下发,文件规定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试(以下简称资格试)于10月23日和24日举行。符合试文件规定免部分科目条件的报人员,向当地资格试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免事宜。
2011年5月1日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新版试用书参教材由北京亚太教育研究院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编写,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

物业管理师资格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试。通过全国统一试,成绩合格者,由人事部颁发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担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可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1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物业管理师资格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试。

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1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1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