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设计基本规定
本规定根据国?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工业金属压力管道及非金属衬里的工业金属压力管道的设计。非压力管道的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不适用于GB/T20801.1-2006《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第1部分:总则第1.4条规定的管道范围。
压力管道,是指zui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zui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压力容器设计必须掌握的知识问答
介质的毒性程度如何划分?
答:参照HG《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炸危险程度分类》:
1. 极度危害:<0.1mg/m3;
2. 高度危害:0.1-<1.0 mg/m3;
3. 中度危害:1.0-<10mg/m3;
4. 轻度危害:≥10mg/m3;
如何确定混合介质的性质?
答:应以介质的组成并按毒性程度或易燃介质的划分原则,由设计单位的工艺设计或使用单位的生产技术部门,决定介质毒性程度或是否属于易燃介质。


一般规定
(1)复用设计
对于在工艺流程中局部复用定型设计或者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成套设备的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时,在图上对复用部分或者成套部分以双点划线方框表示出,框内注明名称、位号或编号,填写有关图号,必要时加文字予以说明。
(2)图线和字体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工艺物料管道用粗实线,辅助管道用中实线,其它用细实线。在辅助系统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的总管用粗实线,其相应支管采用中粗线,其它用细实线。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的设备阀门、管件和管件附件都用细实线绘制。

